河南7厅官受贿超千万 省高院集中通报

22.10.2014  09:47

在任12年,受贿1274次,平均每年受贿106次,平均每3天半就受贿一次。昨日,省高院集中通报了近期宣判的7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受贿次数最多的1274次,受贿数额最高的2464万元。同样是受贿,有人受贿10万被判10年,有人受贿500万被判15年,数额相差巨大,为何刑期相近?

【通报】

九成受贿“厅官”获刑10年以上

“今年,全省法院审理的处级干部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82%,厅级以上干部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缓的占到90%以上。”昨天,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介绍,今年1至9月份,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499件3791人,判决1274件1884人,同比分别上升28.66%和20.55%。

受理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31件31人,同比上升64%;判处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21件21人,同比上升110%;受理处级干部职务犯罪106件113人,同比上升36%;判处处级干部职务犯罪80件84人,同比上升12%。

【特点】

涉案额越来越大

田立文介绍,在犯罪人员中,厅处级干部犯罪明显增多,受理和判处的厅处级干部比去年增加三成多。

“涉案数额越来越大。”田立文说,以厅级以上干部为例,今年判处的21个案件中,涉案数额超过500万元的就有14件。和贪腐数额形成正比的是,犯罪持续时间长、次数多。 而受贿案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窝案多,如省烟草系统腐败窝案等。

【表态】

厅级以上职务犯罪异地审理

“为保证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排除干扰,近几年,对于省内发生的厅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在异地审理。”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表示,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全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同时从严把握贪贿案件缓、免刑的适用条件,对不如实供述罪行、不积极退缴赃款赃物、有索贿情节、犯有数罪、情节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不从轻处罚,不适用缓、免刑。

典型案例

7起案件中受贿数额最高的2464万元

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4月8日,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信阳市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周镇宏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法院查明,周镇宏任职期间先后173次受贿共计2464万元,另有3700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受贿案。4月24日,商丘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薛新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法院查明,2001年至2012年,薛新生先后收受192人1274次财物共计人民币1016余万元、美元13万元、港币2.5万元、面值46万元的购物卡(券)。薛新生不服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任连军受贿、贪污案。6月3日,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周口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任连军在任期间侵吞公款1229万,先后804次非法受贿155人现金、银行卡等共计人民币价值2293万元。

河南省粮食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曹濮生贪污、受贿案。8月8日,南阳市中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曹濮生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涉案赃款1147余万元予以追缴。目前该案正在省高院二审中。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金山贪污、受贿案。8月6日,商丘市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王金山有期徒刑18年。一审法院查明,王金山侵吞公款200余万元,受贿共计453万元及价值53.7万元的住房一套。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海震受贿案。8月29日,驻马店中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海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一审法院查明,在1996年至2012年间,杨海震受贿共计人民币762.7万元、美元5.4万、价值18万元住房一套、价值3.667万元手表一块、价值4万元橱柜一套,时间跨度长达16年。

开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王喜峰受贿案。6月26日,南阳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喜峰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王喜峰不服上诉。一审法院查明,2005年2012年间,王喜峰先后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354余万元、美元2万元。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以案说法

受贿10万和800万为何刑期相近?

2012年11月,新乡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张晓伍因受贿10万元被判刑10年。2013年5月,南阳市原环保局局长张建新因受贿5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而杨海震受贿人民币762.7万元、美元5.4万元,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刑15年;王喜峰受贿354万元,一审被判刑15年。

受贿数额相差巨大,为何刑期相近?

“都是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判的。”省高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介绍,现行《刑法》中,受贿罪量刑标准参照贪污罪,划分为4个标准: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受贿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只受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