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系统-电子档案卷宗系统扫描数据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08.05.2014  14:36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系统-电子档案卷宗系统扫描数据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系统-电子档案卷宗系统扫描数据加工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顺财招(2014)1号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扫描总量共70万页(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卷宗,纸张大小包含(A1,A2,A3,A4,B5等)。纸张类型包含打印纸,笔记本,草纸,照片,胶片等。具体数字化过程要求如下: 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造成二次损伤。 2、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四、招标货物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描述 单位 数量 财政预算价格 资金来源
1 档案数字化系统-电子档案卷宗系统扫描数据加工 详见系统建设清单中的产品技术要求。 1 455,000.00 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由于本项目中有卷宗数据加工工作,投标人须保证建设后的系统必须与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挂接,本次投标必须提供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厂家的无缝挂接证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以下证件需携带原件及两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厂家的无缝挂接证明复印件; 6、《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 七、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9号窗口报名,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室(宋城路9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6198146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卧龙街219号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  系 电 话: 0371—256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