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GZ033号
1. 招标条件
卫辉市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预算内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2建设地点:卫辉市狮豹头乡雪白庄村、靳庄村、太公镇大漫流村、安都乡三皇庄村。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要求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外省建筑业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执行;
3.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和《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9.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366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65号1幢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789598/1368373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