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夫妻用工业盐加工卤肉长达10年,没准儿你也吃过这种肉!

12.04.2017  21:30

尝起来美味可口的卤猪头肉,竟是添加了非食品原料工业盐制作而成的。近日,李某、赵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6年4月,信阳市公安局五星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偏远小区一民房常飘出异常卤肉味道,怀疑里面正进行违法食品加工行为,随即突击检查。

进入屋内,民警发现屋子里环境极其脏乱差,赵某、李某夫妇正在生产卤猪头肉。现场几个袋子里装的白色晶体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警方追问,赵某、李某声称这几个袋子里装的是亚硝酸钠和工业盐,是用来卤制猪头肉的。经过专业检测部门鉴定,袋子里装满的白色晶体分别是亚硝酸钠和精制工业盐。

经查,自2006年3月份以来,赵某、李某夫妇在家加工猪头肉、猪耳朵等卤制品过程中,在明知工业盐对人体有害、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情况下,将工业盐用于加工卤制品。加工完后,赵某、李某将这些卤制品销售给了周围的卤制品店和市场散户。自2006年以来,二人销售卤制品共获利近100万元。

现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就赵某、李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向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