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24.07.2014  14:16

卢氏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氏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卢氏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卢氏县域内;

2.3项目编号:LSXZTBJYZX(2014)84号

2.4质量要求:符合省级验收合格标准

2.5总投资额:约 890万元

      2.6工期要求:2015年2月30日之前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登记发证。其中一标段至八标段需在2015年1月30日之前完成。

2.7标段划分:共10个标段

一标段:城关镇、东明镇、木桐乡

二标段:沙河乡、官道口镇

三标段:五里川镇、文峪乡

四标段:朱阳关镇、横涧乡

五标段:官坡镇、狮子坪乡

六标段:范里镇、潘河乡

七标段:双龙湾镇、徐家湾乡、瓦窑沟乡

八标段:双槐树乡、汤河乡、杜关镇

九标段:数据库建设

十标段:1-9标段监理

2.8 招标范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登记发证(1-9标段);项目1-9标段工作内容质量全过程监理并负责验收工作(10标段)

2.9工作任务:

卢氏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中地籍总调查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中土地总登记的规定,以辖区各乡镇为基本单位,完成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核(换)发土地证书,确认集体土地使用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提升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管理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和设备、仪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从事过土地调查项目、城镇地籍调查项目、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等相关工作;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监理标段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含地籍测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项目服务和监理不能同时中标,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为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标段次序确定中标人。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7月 24 日至7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4.3招标文件获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报名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

(5)相关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9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0标段壹万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账号:16-183101010014669)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 14 9 00 分。

7.2 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0398-7875800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0398-7877076  (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贾先生)                               

18695869593(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