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公布 给河南文博单位带来什么?

04.03.2015  10:49

3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博物馆条例》,标志着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正式出台。

将博物馆事业纳入法制轨道,不仅规范和推动着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作为文物大省,这一法规的出台对我省文博机构的发展有何意义?

名正言顺激励民办博物馆

“《博物馆条例》对我们民办博物馆来说意义重大!可以说,打破了一直困扰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瓶颈。”省民办博物馆协会秘书长李宝宗激动地说。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将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定名为“非国有博物馆”,并规定“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以及“博物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使许多文博单位的负责人颇感欣慰。李宝宗认为,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体现了国家在性质、职能、责任、权益等方面公平的原则。更重要的是,这让那些一边向政府索要政策和资金,一边却干着违法乱纪勾当的民办博物馆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保证了整个文博事业的良性发展。

郑州市华夏文化艺术博物馆馆长侯予说:“名正言顺又有经费支持,我们民办博物馆将如虎添翼,更好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作用。

文创产业壮大国有博物馆

今年春节期间,记者赴台湾进行文化交流时,在台北故宫博物院不仅欣赏到众多精美文物,也见识了该博物院文创中心销售的精美纪念品,如风靡网络的“朕知道了”胶带、玉白菜挖耳勺以及《富春山居图》卷轴。据介绍,大量“朕知道了”胶带在展柜上摆出不到两个小时即售罄,工作人员不得不停地补货。

文创产业不仅能更好地解决博物馆的自我生存问题,更有利于扩大博物馆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博物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博物馆在不违背其非营利属性、不脱离其宗旨使命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经营性活动,可谓顺应民意。”河南博物院院长田凯说。

田凯认为,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条例也为博物馆的发展开了一个好头。他说,博物馆既是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也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但博物院也需要经营。纵观世界上的知名博物馆,就知道它们的生存也不完全依赖政府。目前,河南博物院通过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等活动,与设计师、企业联手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文创产品,并在实体销售的基础上启动网络销售,增强了博物馆的自身造血功能,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严打犯罪保护文物安全

作为文物大省,我省各类博物馆的馆藏文物数量巨大、品种繁多。受利益驱动,总有人铤而走险进行盗掘文物等不法活动。条例明确规定,“加强藏品尤其是文物藏品的管理和保护,禁止博物馆取得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采访中,文博单位的负责人对此深表赞同。

很多民办博物馆的负责人希望国家在采取雷霆手段、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的同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限定时间内使民间收藏的文物登记备案到国家文物行政部门,并在国家监管下进入市场流通。省民办博物馆协会理事长何飞表示,那些逾期不登记的藏品一律视为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藏品,不仅不允许其进入市场流通,还将视其为非法的盗掘文物,予以没收并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样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已经被民间海量收藏的文物,也能使文物充分发挥其公共文化服务作用。

无论如何,《博物馆条例》的出炉对我省文博单位的发展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田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