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速交警查获一名涉嫌“毒驾”人员

28.10.2014  13:16

中国网郑州10月28日电 (徐浩)“毒驾”是吸毒驾驶的简称,英文名:Drug  driving,其造成的后果不亚于酒驾,比酒驾更甚,毒驾是未戒断毒瘾者或正在吸毒者的驾驶车的不安全行为,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巨大的威胁。近几年来,公共媒体上关于“毒驾”引发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的报道和案例日益增多,所造成的悲剧也触目惊心。

10月27日,南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第六大队民警正在镇平收费站执勤时,一辆悬挂郑州牌照的轿车引起民警的注意,只见该车行驶缓慢,驾驶员光着膀子、脸色苍白、神情紧张,在交费时车窗只开了一个小口,交完费立即又把车窗关上。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但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不开车窗,也拒不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见此情景,民警强行将车门打开并控制驾驶员。经过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民警当场在车内及驾驶员包内查获打火机、吸毒工具、毒品若干克、管制刀具3把。经询问,司机名叫陶某,男,25岁,新野县人。在大量事实面前,陶某不得不承认车内毒品等物品都是他本人所有。最终陶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镇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南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李相全介绍,比起酒驾,“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权威测试显示,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驾驶能力严重削弱。由此可见,“毒驾”已严重危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