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七、十、十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20.03.2015  15:25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是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第二、七、十、十二标段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七、十、十二标段二次招标
2. 采购编号:HNQSZB20150031
二、项目内容
1、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电子胆道镜1台;
第七标段: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
第十标段: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套;
第十二标段:经颅超声治疗仪1台。
2、交货期:按采购方要求
3、技术要求:技术指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投标的不必提供。
3、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含100万元);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供应商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5、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S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S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
(3)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开标时出具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SFDA注册证及产品登记表只需提供复印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并依法进行惩处。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5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31001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223776 0371-53360703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