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17.10.2014  11:47

  今年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第一年,省下拨南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770万元,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500名左右。重点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根据农民培训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水平,以县级为主组织认定,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建立初、中、高“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

  具体措施:一是做好示范教育。内乡县、南召县、西峡县是省级示范县,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区,带动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确定培育对象。对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进行分类培训,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进行生产经营型培训,对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型培训,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农村信息员、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社会化服务人员开展社会服务型培训,对“美丽乡村”创建村至少遴选5名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育对象开展培育。

  三是创新培育方式。由培训向培育转变,突出需求导向,实行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对认定职业农民进行跟踪管理和知识更新,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设置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的培育内容。

  四是落实资金补助。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人均2000—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按人均800—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补助资金重点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适当兼顾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