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民警工作两年没有入编月工资仅759元 南阳市委回复

17.08.2015  11:01

近日,一名南阳市民警给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留言,反映自己2013年7月在唐河县公安局参加工作至今没有正式入编,每月工资仅700多元的问题。对此,南阳市委回复表示:留言网友2013年7月由河南警察学院安排到唐河县公安局实习,2014年6月11日被录用为公务员。网友见习期从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工龄从2014年6月起开始计算。因入警前没有工作经历,故其见习期内工资标准为每月759元。

【网友留言】

尊敬的书记,我是2011年参加的河南政法干警录用考试,报考的单位是南阳市唐河县公安基层岗位,经过在河南警察学院两年的培训,2013年7月到唐河县公安局参加工作,但是,直到今天,我们一批十余人还没有正式入编,不存在工龄和警龄,每个月工资也仅仅七百多元,我们真的很难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阳市委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5年7月28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李某,199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在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李樑于2013年7月由河南警察学院安排到唐河县公安局实习。2014年6月11日经南阳市人社局、南阳市编委、南阳市公安局下文(宛人社【2014】86号)录用为公务员,同月,县公安局依据此文件为李樑等23名新录用民警办理了入编、工资等手续。因录用文件下文时间是2014年6月份,工资应从次月起执行,但我局相关领导与编委沟通后,从2014年6月份为李樑等23名新警起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李樑同志见习期从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工龄从2014年6月起开始计算,因入警前没有工作经历,故其见习期内工资标准为每月759元。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