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局完善“四机制”强化执法检查

08.05.2015  20:58

南阳市统计局从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入手,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改革和统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市统计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大型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各专业科室对本专业范围内的统计执法负主要责任,实施执法检查,会同法规科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法规科和业务科室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做好统计执法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围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和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消除在统计执法中的消极懈怠、不作为现象,对统计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按照《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对统计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公示,加大企业统计违法成本,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通报及奖惩机制。定期对查办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对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有案不查、查案不力,出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约谈相关责任人。健全完善统计执法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四是建立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健全统计执法案卷内部监督检查记录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案卷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