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5男子欠巨额赌债 密谋租车蒙面撬盗35万元

10.10.2014  11:16

  本报南阳讯(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刘潮杰 王克)因欠下巨额赌债,4人密谋租车蒙面撬盗工程款35万元。昨日,经南阳市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刘某、周太某、周某奇、李某和司机张某有期徒刑8年、6年、4年和2年,并处罚金3万到2万元不等。

  去年9月16日晚,南召县的刘某、周太某、周某奇、李某等4人因欠下巨额赌资,便密谋租车到淅川县九重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工地上伺机行窃。随后,周太某便联系有车的朋友张某,为躲避高速和省道沿途的摄像头,张某驾车沿县乡公路赶到淅川县九重镇。当日23时许,5人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头套,窜至九重镇金运饲料厂,张某驾车接应,周某奇望风,刘某等3人分别撬门进入开票室、生产部室内。盗窃无果后,刘某又撬开厂内停放的一辆轿车前窗行窃,因车报警致5人落荒而逃。24时许,5人又窜至陶岔渠首,按照之前的分工,刘某等3人翻墙进入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淅川段一标项目部。刘某将财务室外的摄像头拨偏后,3人撬门进入室内,又将保险柜抬到项目部后院的草丛里,打开保险柜,盗走35万余元巨款,连夜逃回南召,其中4人各分8.6万元,余款分给了司机张某。在逃窜途中,他们还把作案用的帽子、头套、口罩等烧掉,撬棍、起子等作案工具扔进南召黄鸭河里。

  今年6月10日,淅川警方将本案的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5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赔受害人全部赃款,淅川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