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年南区锅炉用煤招标项目参数公示

28.05.2014  18:12

关于2014-2015年南区锅炉用煤招标项目参数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原工学院委托,就其2014-2015年南区锅炉用煤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项目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意见应于2014年5月28日起至 2014年5月30日止,每天9:00至12:00, 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派专人携带委托授权书递交至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55966928   传真:0371-63942385

招标代理: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货物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且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2、要求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经营企业。

3、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三份供货合同,且每份业绩合同供煤数量不少于5000吨,并提供用户反馈意见报告(应提供用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近三年(2011年—201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5、投标人如不是货物生产企业,则必须提供煤炭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适用)。

6、应具有所投项目的供货及运输能力(提供运输车辆证明)。有固定存货万吨以上的场地,并提供存货场地租赁合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要求:

低位发热量(大卡/公斤)

全水分

收到基灰份

收到基挥发份

全硫含量

粒度

备注

≥5000

≤14.5%

≤20%

≥26%

≤0.8%

大于1cm的颗粒占50%以上

不结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