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启动为期半年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

02.06.2017  21:21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及购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市场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省商务厅于2017年5月2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单用途卡专项治理行动。

单用途卡是特定商业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单用途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但在单用途卡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严重扰乱了 市场秩序 ,助长了腐败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抓紧完成发卡企业备案工作。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开展发售单用途卡的企业法人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应备尽备。对已备案的企业,及时下发备案确认书,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布。对应备未备案的企业,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警示等方式,限期完成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企业,严格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督促指导备案企业切实落实业务报告制度,使用好“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 ”。二是加强预收资金存管监督。与各资金存管银行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制度,共同加大预收资金监管力度。强化资金存管银行社会责任感和履约意识,重点落实对资金归集、足额存管、资金使用和超额调用的监管。督促发卡企业按照《管理办法》使用管理预收资金,做到全部售卡资金及时缴存、严格落实比例存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依法严格查处预收资金存管违规违法行为。三是突出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内控制度,确保每一个售卡网点都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强化对发卡、售卡企业落实“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和“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发行制度和准确的台帐记录。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三项制度”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拒不执行“三项制度”的企业,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曝光。四加快构建预付卡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协调统一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各部门职责。健全商务部门、资金存管银行和发卡企业信息互通机制,完善备案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完备预付卡管理应急预案,明确各级部门对重大情况的应对措施。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发卡行为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实行发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项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2017年5月)。对全省及当地发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并在主流媒体、网络、广播电视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发卡企业应按照《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发卡经营行为。二是学习培训(2017年5月)。组织全省单用途卡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开展本地区业务培训。三是自查自纠(2017年6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际备案的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对违规发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规发卡严重或整改不合格的发卡企业进行规范。各地商务部门需现场查阅企业单用途卡发卡记录、台帐、财务报表、存管付款凭证、内控措施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虚报、瞒报业务信息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四是互查总结,全面整改总结(2017年7月-10月)。省商务厅9月中下旬赴各地就单用途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方案、管理措施、发卡企业名录、检查企业的工作台帐等,抽查当地企业发卡经营的监管情况,10月底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不力的市县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