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档案局对市直部分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4.09.2016  14:45


    为切实加强依法治档工作,进一步推动档案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濮阳市档案局关于对市直各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濮阳市档案局政策法规科同志在副县级纪检员、党组成员管先海同志带领下于9月5日—9日,对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工行、市法院等18个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依法评议、现场反馈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进行现场查看,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都及时反馈了意见。对有些具体业务问题,现场给予指导。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坚持依法治档,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人员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档案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档案保管条件不断完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途径不断拓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为各单位中心工作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全市档案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1)个别单位档案资料收集归档不够齐全。具体表现为:只注重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对声像档案、业务档案、实物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的必要性认识不足。(2)个别单位有部分档案没有及时进行规范化归档整理。(3)个别单位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具体表现为:没有专门档案室,档案室与办公室合用,缺乏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利于档案安全保管。

    检查过后,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单位,我们还要继续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时深入单位进行督促、复查,确保这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