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单位注销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

28.02.2015  22:59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同意注销北京青鸟科教电子出版社等4家单位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的批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电子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青鸟科教电子出版社、北京东方新感觉音像出版社、中科多媒体电子出版社和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等4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已不具备继续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的条件。经研究,撤销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电子出版物的出版许可,同意北京青鸟科教电子出版社等3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注销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