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档案局对市直50个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01.11.2017  10:34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市直单位档案工作的依法监管,促进全市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濮阳市档案局成立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领政策法规科同志分四个阶段对市直50家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档案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档案工作存在问题较少且不严重的单位提出了完善建议,对档案工作存在问题较多且比较严重的个别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各单位领导和具体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大都比较重视档案工作,能够深入贯彻档案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普遍提高,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档案保管条件逐步得到了改善。同时,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档案工作、档案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档案人员兼职较多变动频繁等,档案管理发展不平衡,严重影响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类情况:

            (一)档案管理规范,保管条件较好。这类单位的领导重视档案工作,能够做到依法治档,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及其岗位职责,档案工作人员注重业务学习与业务培训;能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较强;能够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实行了相对集中统一管理,较好地保证了档案及时科学规范归档。同时,这些单位基本上都有专门档案室,有的配备了档案密集架,都配备有铁皮柜、空调、温湿度仪、计算机等,安装了铁门、铁窗及消防设施等必备的档案安全设备。同时,有部分大中型企业单位实现了纸质电子双归档,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数字化程度较高。

            (二)档案收集齐全,档案规范整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以往档案全部进行规范,统一标准,近两年档案没有完全整理完毕;还有因为搬迁档案室,档案没有及时归档完毕。还有部分单位档案员兼职太多,更换频繁,档案有漏年度归档、保管期限把握不准或部分年度档案整理不完善、没有归档章的情况。这些单位正在积极完善中。

            (三)档案管理较乱,档案设施较差。还有部分单位虽未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档案管理设施较差,档案管理较乱,档案也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归档。但工作态度积极,承诺努力进行改正。

            (四)基本没有建立档案工作或不规范,硬件设施较差。个别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档案工作,未建立专门档案室,有的档案保管条件恶劣,不能满足档案存放要求。对这些存在问题较多且比较严重的个别单位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单位破产重组的特殊情况。档案有的移交总公司,有的正封存清算。

        另外,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缺乏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单位都保存了文件材料电子稿,但大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一些国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都配有先进完备的现代化办公机具,实现了纸质电子双归档。(二)声像档案收集不全且保管不善。检查中我们发现,好多单位虽然收藏了一些声像档案,但普遍存在重视不够、收集不全、保管不善的问题。(三)档案员更换频繁且业务水平各异。检查中我们发现,好多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过多且更换频繁,导致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不容乐观,严重影响了档案工作的持续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市直单位进行跟踪督导,及时发现错误、纠正错误,推进全市档案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使其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