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外侨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

07.08.2014  19:42
      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激励和引导我办公务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创造让人民满意的业绩,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总体部署,我办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推进我办“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的创建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抓好落实。 我办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作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效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以办党组书记、主任郝以昆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刘波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协调、联络、创建落实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任由综合科长兼任。
      二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把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与我办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和探索,把握活动进展情况,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争创活力,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广泛宣传,推动开展。 及时收集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好总结汇报,并充分发挥办公告栏、办网站及办手机短信平台等作用,大力宣传活动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创优秀的良好风气,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做好总结。 一是切实关注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汇报会、督促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并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三是及时总结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深化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