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华侨保护条例:华侨护照等同身份证 可办金融社保医疗

08.08.2015  14:17

核心提示: 8月7日,广东省公布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拟规定,华侨可用自己的中国护照在省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住宿登记等事务,其护照效力等同身份证。

广东出台华侨保护条例:华侨护照等同身份证 可办金融社保医疗

华侨出国时被注销了户口和身份证,虽然国家已有法律规定,华侨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但实际上华侨凭护照仍无法直接办理公司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广东率先在全国制定了首部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条例规定,华侨可用自己的中国护照在省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住宿登记等事务,其护照效力等同身份证。

昨日,广东人大网公布了《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广东华侨有3000多万人,占了全国华侨总数的1/2。仅在广州一地,华侨华人就有135万,港澳侨胞有100多万,归侨眷属有150多万人。截至2013年底,侨胞在粤兴办企业共5.8万家,累计投资近2000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近7成。全省回国创业发展的留学人员5万人。

然而华侨权益被忽视的现象依然存在,华侨出国时被注销了户口和身份证,虽然国家已有法律规定,华侨在国内办理社会事务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但实际上华侨凭护照仍无法直接办理公司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法律对华侨在国内是否享有“国民待遇”、华侨所持护照与身份是否具有同等效力等未作明确表述。《条例》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华侨可以依法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住宿登记等事务,其护照具有与居民身份证同等的身份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