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数据、十大案件公布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隋笑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5日公布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十大案件。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包含全国收缴、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数量、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数量,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督办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数量、受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举报线索数量,以及查处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判处刑期最长、处以罚款数额最大等具有典型性的数据。
此次公布的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含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4起,“三假”案件2起,侵权盗版案件2起,非法宗教出版物案件1起,其他案件1起。
其中,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主要情况如下:
1579万件——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579万件。
82402条——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共受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举报线索82402条。
96起——2014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督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共96起,案件查办力度显著加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344起——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8344起。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844起,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2687起,网络“扫黄打非”案件584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案件128起,其他非法出版案件4101起。
2041万件——2014年4月24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041万件。
40元——2014年5月,山东胶州公安部门抓获贩卖淫秽色情光盘的仲晓栋,当场收缴淫秽光盘242张。经查,仲晓栋此前共销售淫秽光盘20余张,获利40余元。胶州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仲晓栋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不得假释。
14年——江苏徐州“8·19”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中,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仲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17人——河南洛阳“8·23”假冒记者敲诈案中,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7人9个月至2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1亿3000万集(部)——福建莆田“5·25”特大销售淫秽、盗版视频牟利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网络销售淫秽色情视频200多万部和未取得版权人授权的影视作品1亿3000万集(部)。目前,该案已移交法院审理。
508万元——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中,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办的“新浪网”网站“读书”、“视频”频道中传播淫秽色情小说和视频,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吊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依法停止其从事互联网出版和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并处罚款5085812.8元。
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主要情况为: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查,“新浪网”网站“读书”频道上提供《全村女人的梦中情人:极品小村医》等20部淫秽色情小说,《比基尼美女表演》等4部色情视频。4月29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85812.8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吊销其《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014年5月至7月,海淀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先后批准逮捕了吕廷斌、孙斌等9人。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北京、广东跨省市联合查处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经查,快播公司利用自己开发的播放器和管理的服务器,大肆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6月26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吊销快播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截止到8月8日,公安部门已将包括快播公司法人王欣在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浙江温州“翠微居小说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4月14日,浙江省相关部门固定证据后,依法取缔了该网站。10月,温州市公安局将4名涉案人员移交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拟于近期择日宣判。
——广东广州“烟雨红尘小说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4月14日,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周恩宏等10余名涉案人,查扣服务器6台、电脑12台。经核查,该网站将大量淫秽色情小说通过PC端及手机阅读方式传播,是国内网络文学网站中制作、传播淫秽色情小说的重要源头。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徐州“8·19”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经查,以仲伟、樊宇肖、鞠俊等人为首的4个犯罪团伙利用自建或租用的网站,假冒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120次,涉及7个省27个市县,涉案金额300余万元。2014年8月19日,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仲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窦玉刚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姚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阮从海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陕西咸阳“8·15”新闻敲诈勒索案。经查,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铭泽、韩延智、应海兵3人先后多次假借记者身份在咸阳市、宝鸡市等地敲诈勒索4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81.5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北京“7·01”特大盗版侵权案。经查,自2009年以来,该团伙大量盗印、批销十几家出版单位的图书,销往全国26个省区市。案件涉及10家印刷厂、1家装订厂、5个非法图书库房。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已对涉案印刷数量巨大的4家印刷厂做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176623.91元。目前,该案正由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湖北武汉“8·13”制售盗版光盘案。经查,自2011年以来,刘少武及其家族成员长期从事制售盗版光盘活动,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2014年1月6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刘少武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陕西商洛“6·06”特大销售假书号诈骗案。经查,自2007年8月起,殷学军伙同他人,向全国各地邮寄虚假图书出版广告,以销售书号名义,诈骗全国各地2168人次,诈骗金额达5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疆和田“3·13”跨省区制贩非法宗教出版物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托合提尼亚孜·图尔荪尼亚孜和买买提阿不杜拉·乌布力等人从网上下载境外宗教类电子书籍,在广东印刷后运往新疆销售。自2013年12月起,该团伙先后从广州、深圳向新疆运送4批非法宗教出版物,共计6万余册,分别销往和田、喀什、阿克苏、巴州等地,涉案金额120余万元。2014年11月24日,和田市墨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托合提尼亚孜·图尔荪尼亚孜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买买提阿不杜拉·乌布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