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

14.11.2014  09:47

      11月13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明伦校区科技馆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研讨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马润成主持,全体教师与会参加研讨。

      王利英副教授首先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她结合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结合我国法制建设进程和自己长期学术研究,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三个方面就《决定》理论创新做重点阐述。

      尚红利副教授结合一些典型案例,针对《决定》“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论述了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六项改革要求。她重点阐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志永副教授曾经多年从事法律工作,他认为依法治国需要社会主义道德的强有力的支撑,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有机统一。他着重介绍了我国法律从制定到实施的整个运行过程,以及各个过程的基本特征,并对理解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进行了法律上的解读。

      张兴茂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决定》是中央全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文件,它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愿,既有重大的理论突破,又有非常具体的措施,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院教师要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出好成果。

      老师们在研讨中相信,只要全体党员干部严格依法执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到2020年建成法治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