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开封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14.06.2016  19:06

十二五”期间,全市在综合经济实力、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都有很大程度的进步。努力实现了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呈现出稳步增长、城乡收入倍差逐渐缩小、收入结构日趋合理的特点。

一、“十二五”期间开封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十二五”期间,开封市城乡居民收入总量保持稳步发展态势。按常住地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达到15490元,比2010年的8438元增加7052元,年均增长1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达到22923元,比2010年的13379增加9544元,年均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达到10304元,比2010年的5444元增加4860元,年均增长12.0%。

分城乡看,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在2011年-2015年,开封市人均GDP增速分别为13.6%、11.4%、10.9%、10.8%、1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2015年增速分别为13.6%、12.8%、11.1%、10.1%、9.3%,年均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2015年增速为20.4%、14.2%、12.7%、11.5%、9.5%,年均增长12.0%。“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和人均GDP增速。农村与城镇收入增速之差由2011年的6.8个百分点缩小至2015年的0.2个百分点,与人均GDP增速之差由2011年的6.8个百分点缩小至2015年的1.2百分点。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人均GDP增速相比,五年间增速均呈现由高向低的走势,2011年收入增速与人均GDP增速同步,均为13.6%。2012年、2013年分别高于人均GDP增速1.4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2014年、2015年分别低于人均GDP增速0.7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开封市实现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的目标。

二、“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十二五”以来,中央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开封市在贯彻中央精神的同时,制定出台了多项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农民收入增速连续五年快于城镇。2011年-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分别高出城镇居民增速6.8、1.4、1.6、1.4、0.2个百分点。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局面正在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以农民收入为1)从2010年的2.46:1缩小至2015年的2.22:1。

(二)城镇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家庭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开封市城镇居民就业稳定增加,同时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制度,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政府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明显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已由2010年的800元,提高到1400元;多方面拓宽渠道,通过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速,2011年-2015年,开封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分别为13.6%、12.8%、11.1%、10.1%、9.3%,年均增长10.8%.“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每年都在60%以上,对城镇居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贡献最大。

十二五”期间,随着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规模扩大,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拓宽。投资房产、购买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的家庭越来越多,河南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2015年,开封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259元,比2010年的人均678元增长了0.9倍,年均增长22.9%,在可支配收入四大项来源中增速最快,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5%,比2010年上升0.4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新的增长点。详见下图:

(三)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所占份额发生明显变化

十二五”期间,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多方面、多层次的持续改善,农民外出务工人数长期保持相当的规模,同时外出务工工资水平也得到提高;随着各地区集聚区企业的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民在本地就业,使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开封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支撑点。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上升,2010年开封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264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3.2%。进入“十二五”时期后,该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15年,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上升到38.4%,比2010年提高了15.2个百分点,绝对额是2010年的3.1倍,年均增速22.7%。

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所占份额逐年降低。2015年人均经营净收入4637元,比2010年增加1551元,五年年均增速14.1%。所占比重由2010年的56.7%下降到2015年的45%,五年下降了14.1个百分点。详见下图:

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近年来相继调高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离退休金标准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补贴标准等政策,使得收入、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集中在工资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增资政策成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而随着经济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最低工资标准提升速度将不断减缓,增长因素单一使得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后劲不足。

过度依赖增资政策拉动收入持续增长并不现实,实现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需要另辟蹊径。增加劳动收入,可积极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降低税赋,为民众增加更多利益;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加强社会保障,做好国民收入再分配。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明显放缓。 2015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比2014年下降2.0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10.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分别下降0.8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

(三)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农民增收任重道远。 十二五”期间,城乡收入差距虽有缩小趋势,但绝对差距仍然较大。2015年开封市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2.22:1,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2倍多,绝对差距达到12619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的根本原因是农民收入基数低,虽然最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但高出幅度不大,因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明显,虽然“十二五”期间,提高了最低工资、扩大了最低社会保障面,提高低保标准等一系列措施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但由于低收入户收入水平低、增收渠道受限,高、低收入户差距依然较大。

(四)农民收入对农业生产依赖性较强,持续增收难度加大。 从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的家庭经营收入构成看,农业收入所占比重偏大,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较小。2015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占82.0%,而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所占的比重仅为2.1%和15.9%,说明农民增收对农业生产经营性依赖性较强。但是由于粮食价格受政策影响大,价格起伏较大,并且农资价格也没明显下降,人工成本却在不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产品生产利润,所以农民增收的基础比较薄弱,持续增收的难道加大。

在当前新常态背景下,重点还是要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因此,“十三五”期间,通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的效益;通过各种补贴方式,不断完善农产品价格体质,保障农民的合理收入;通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扶贫开发、增加“三农”投入、扩展金融保险服务,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等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保障低收入人群生活,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努力实现开封市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