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关于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河南省心血管病医院)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06.06.2014  17: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河南省心血管病医院)项目,己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2]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加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贸路以南、西平路以北、康庄路以西、郑信路以东地块。

2.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201亩,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

2.3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标验收合格标准。

2.4施工期限:满足施工定额工期及完成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配合。

2.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医疗区的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及外运、基坑支护与降水等。

二标段:医疗配套区的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及外运、基坑支护与降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10年以上工程从业经历;

3.5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两项。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6 06 日至2014年 06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报名。

4.2报名须持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合同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业绩合同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从业经历、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业绩合同⑤进豫备案介绍信(省外企业须提供)、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4.3按4.2款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4如果通过上述报名标段的投标人超过 9 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不超过 9 家的标段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87160128

传  真:0371-871601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371-63976198    63976573

 

201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