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因第一次公开招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新财公开招标(2014)5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内容:卡式灭菌器一台
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项目说明: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品目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卡式灭菌器 | 1 | 13万 | 2600元 |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提供同型号产品近三年内的使用业绩(合同);
3、投标单位为代理供应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特定资质证书。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2014年12月10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大楼5楼)。
六、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0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大楼5楼)
七、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采购招标文件变更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十、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76-2962436 电 话:0376-6173886 1350760468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