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4.11.2014  14:37
开封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新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金额:约106.1万元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1台,心电监护仪(含有创血压监护)1台,心电监护仪3台,母婴监护仪、经皮黄疸仪、胎心监护仪、新生儿辐射台、听力筛查仪均为1台。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代理商应提供产品授权或区域代理授权(同一厂家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公司);
3.4、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由代理商出具的加盖代理商公章).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开标时法人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14 日至2014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 30时,到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15号(5015室)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和资信保证金(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0%)。
4.4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授权或区域代理授权(同一厂家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由代理商出具的加盖代理商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05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371-2296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