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1.03.2015  22:31
新县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县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2014)07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  电脑和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瞄枪、读卡器等(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电脑;                             第二标段: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瞄枪、读卡器等(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4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相关产品经营内容。 3.1.5电脑生产厂家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适用)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评标时携带原件接受查验; 3.1.6在新县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有效证件。 3.1.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3.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 3.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4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相关产品经营内容。 3.2.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  3  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家唯一授权、新县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有效证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  日下午  14:00  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37651461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