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不能私了 医院的腰杆能硬起来吗?

01.04.2016  11:39

东方网4月1日消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规定?医疗机构有何反应?如全面推行,还需要哪些支持?

私了非常普遍

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量不断增长,医疗纠纷数量也居高不下。

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由医院和患者协商,即所谓“私了”;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裁决;三是第三方调解;四是司法诉讼。其中,司法诉讼因为耗时久,成本高,占比最低,不到10%。行政途径则因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制度的兴起而逐步淡化。作为5年前才普遍建立的新机制,人民调解在快速合理处置医患纠纷、缓和医患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还尚未真正成为处置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医院“私了”仍然相当普遍,占了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中的大部分。

业内人士介绍,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之所以更愿意“私了”,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不少纠纷属于投诉性质,引发纠纷的事情较小,影响不大,协商解决更快,对正常医疗秩序的冲击最小。二是出于“要面子”的心理,担心纠纷闹大不好看,对科室考核带来消极影响,情愿破财消灾,花钱买平安。几年前,本市相关管理部门曾明确“要求赔偿超过3万元的纠纷不能自行协商”,但并非刚性规定,实践中部分大医院也没有真正执行。

专家说,“私了”表面上暂时消弭了纠纷,但前提是未明确纠纷的是非曲直,实际上掩盖了矛盾。“私了”甚至有助长医闹之嫌。动不动“破财消灾”,医闹胃口愈来愈大,当超出医院或科室底线时,往往酿成更大的纠纷乃至激烈对抗。

新规让“医院腰板硬了

新规出台,正是看到了当前医疗纠纷处置中的痛点,受到医疗界的普遍欢迎。

市第十人民医院副院长郑军华说,四部门联合发文,表明了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高度重视,医务人员为之颇受鼓舞。而且,新规“医疗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明确了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患双方应认清事实、厘清医疗责任,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处置,体现了法制社会的精神。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出台后,医院对自己明确无责的纠纷,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无理要求。上海交大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张滨说,新规让“医院的腰板硬了”。浦东医院院长余波介绍,前几年由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有关通告中就有类似的规定,此次重申并予以明确,医院处置纠纷时将有更权威的依据。

医疗界人士更盼望,新规能真正实行落地,而非望梅止渴。余波表示,新规刚施行时,因为病人并不都知晓,可能个别案例会发生矛盾激化,比较棘手。这需要公安、医学会、调解员、司法、卫生行政等多部门尽快合作出台执行细则。尤其希望公安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保证新规落地实施,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责任认定要第三方帮忙

专家指出,新规的根本,是在认定责任的基础上,妥善处理纠纷。这有助于患者一方理性地看待纠纷,摆事实讲道理,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先把事情闹大再说”。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医学是极其复杂的学科,非专业人士难窥其堂奥,而且认定责任的过程往往非常漫长,对于维护自己权益的患者一方会是非常艰难的过程。新规让医院底气足了,患者的合理权益如何进一步保障?

加快完善责任认定制度设计至关重要。目前,医疗纠纷责任认定面临主体师出多门,认定后认可度低等难题。应尽快统一标准,严密设计,防止太大的弹性,才能“还医院一个清白,给患者一个明白”。余波还建议,应进一步做强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当患者感到无助时,人民调解及时地伸出援手,用更专业的调解能力,更强大权威的医疗支持专家团队,公平公正不偏倚,确保患者的合理权益得到维护。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