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9期,总第17期)不合格产品企业处置情况的公示

27.12.2016  18:40

2016年第9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公布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督促新乡市驼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面分析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长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产 品

名 称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不 符 合 标准规定项

处罚决定书编 号

新乡市驼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24G 0.7mm×25mm 

1504025

紫外吸光度

(长)食药监械罚〔2015〕56号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