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
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通报》。通报显示,近年来,全国城市区域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高,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增幅保持较低水平,城乡用地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效益持续提升,经济增长的用地消耗不断下降,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初步扭转。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掌握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切实提高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原国土资源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评价工作,现已形成包括2015年度区域初始评价、2016年度区域更新评价、2017年度区域更新评价在内的3轮评价成果,评价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60余个城市。
通报称,总体来看,2014~2016年度,参评城市国土开发强度从6.85%上升至7.02%,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从4665人/平方公里下降到4613人/平方公里,地均GDP由201.1万元/公顷提高到 222.2万元/公顷,地均固定资源投资由125万元/公顷增长至152.3万元/公顷,单位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从11.1公顷/亿元下降到9.07公顷/亿元,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由1.2公顷/亿元减少到0.8公顷/亿元,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高。
通报分析,近年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增幅保持较低水平,城乡用地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效益持续提升,经济增长的用地消耗不断下降;不同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分化较为显著。
与此同时,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初步扭转。评价采用城镇人口与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即城镇人口增长率与城镇工矿用地增长率的比值)来衡量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差异。评价发现,2015年度弹性系数为1.2,系2010年以来人口城镇化首次快于土地城镇化,2016年度这一趋势继续延续,弹性系数进一步提升到1.3。这一数据表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扭转,但不同区域仍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度与2015年相比,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呈现上升趋势,中部地区略降。
就下一步工作重点,通报指出,各地要坚决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以评价工作为基础,全面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体系。二是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地和谐发展。三是探索建立城市节地评价动态更新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四是积极探索节地评价成果共享应用和政策转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相关工作中明确评价成果应用要求,切实发挥评价成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