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区生态水系总体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8.07.2014  16:09

1.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区生态水系总体方案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区生态水系总体方案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根据实验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实验区南区生态水系进行总体方案设计,编制范围为南水北调干渠,规划省道S102,规划G107、炎黄大道、京港澳高速围合区域,总面积约110平方公里,河道长约66公里。

2.3总体方案设计进度要求:具备开展工作条件后3个月内提交最终正式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具有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8日 至2014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楼招标七部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处于盈利阶段、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如若联合体投标出具联合体协议;(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有关费用

4.3.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楼招标七部购买招标文件。

4.3.2招标文件(含资料图纸等)每套500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0371-86198893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371-6552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