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区中小学教室温度应达18℃ 确保学生温暖过冬

11.01.2016  11:51
原标题:北方地区中小学教室温度应达18℃

  本报讯(记者 刘旭)教育部日前向各地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温暖过冬。通知要求,北方地区中小学在学生学习和住宿期间,室内气温应为16℃~18℃。同时要坚决防止取暖安全事故,严禁北方地区中小学宿舍使用明火取暖,北方地区要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取暖安全和取暖效果的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要坚决防止取暖安全事故。严禁北方地区中小学宿舍使用明火取暖,要经常教育、提醒校外租住学生不使用煤炉、炭火等明火取暖,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南方地区也应因地制宜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加强对中小学供电线路、取暖电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

  北方地区要统筹安排取暖经费,对供暖期较长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教学点给予经费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学校取暖纳入财政保障、按供暖面积拨付经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集中采购取暖用煤等方式,减轻学校取暖支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