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大学霸到中纪委内鬼 他们为何总在35岁出事

08.01.2017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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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从北大学霸到中纪委“内鬼”,这些“青年才俊”为何总在35岁“出事”…

  “59岁现象”,反映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35岁现象”,则折射出“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这两者看似不同,其实殊途同归。

  近日热播的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披露了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捞油水”的手段——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令人震惊。

  现年37岁的袁卫华曾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央纪委机关工作。他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曾立过功、受过奖。在他众多违纪行为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故意泄露案情,以案谋私。尤为典型的是,日前被“双开”的原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就请过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打探自己的一些问题线索。对于黄兴国的“需求”,袁卫华都一一奉告。袁卫华的泄密,除了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还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审计报告、调查报告等,甚至帮审查对象一起分析情况,出谋划策。为此,他大收大量财物。袁卫华违法行为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为什么他如此顺风顺水令人羡慕的人生轨迹,还要一面反腐败,一面在腐败呢?袁卫华人生轨迹令人深思,其身上暴露出的干部腐败“年轻化”问题,更值得警惕。

  近年来,各地职务犯罪“35岁现象”屡见不鲜。1993年,35岁的邱晓华出任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和新闻发言人,后又成为国家统计局局长,不到一年就锒铛入狱;复旦大学研究生李向雷,不到33岁即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但他从担任局长职务的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清华大学研究生、生于1980年的的肖明辉,工作两年后即被提拔为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2012年,年仅32岁的他因收受“好处费”1611万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这些“青年才俊”的垮塌,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认为“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票子是实的”,于是“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就如袁卫华在专题片中说的,“因为我当时对自己仕途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快速的规划……如果顺便能生活更好,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显然,这是一边把当大官作为人生追求,一边又想发大财。专题片评价说,正是在这样的畸形的、扭曲的人生观的驱使下,曾查办过多个大案要案的袁卫华最终走上一条无法回头的道路。

  袁卫华的堕落为年轻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59岁现象”,反映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35岁现象”,则折射出“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这两者看似不同,其实殊途同归。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去合法发财。”党员干部应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灵魂,不仅要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而且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经受考验——战争年代,刺刀对准胸膛,是考验;和平环境“香风”徐徐吹来,也是考验。

  中国人历来很重视理想。东晋大诗人陶渊明说得好:“吾不能为五斗米而折腰”;革命先烈更是如此,方志敏、杨靖宇在敌人面前,不仅不折腰,而且“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难道如今的党员干部可以为了亲朋好友的央求“拜托”、为了几张“票子”而折腰吗?

  当然,在要求年轻干部加强思想建设、坚定信仰、清正廉洁的同时,也要加强制度建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次,中纪委在“清理门户”的过程中,不仅找出了“病灶”,而且开出了“药方”。从机构改革、流程控制、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进行“堵漏”,明确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和监督。中纪委明确三个“不得”——“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工作对象交往;不得向联系地区发布指示,答复有关的咨询和请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进行联系”等,都是制度约束的重要方面。同时,技术手段与制度管理相结合,将所有信息上传到数字化平台,实际上是对权力做了切分,体现对权力的监督制衡。这类“制度的笼子”只有越扎越紧,才不至于有下一个“袁卫华”出现,官员里的“青年才俊”们也不至于落得个让人叹息的下场。

编辑:袁连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