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原料再陷违法添加漩涡 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17.08.2015  11:36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屡次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化妆品禁用物质等行为。

  据中消协披露,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已经是日本和美国之后的世界化妆品第三大市场,销售额从1986年的3.5亿元人民币发展到2011年的1700亿人民币。同时,化妆品消费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据记者了解,在2006年化妆品安全问题频发的背景下,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禁用物质加大了管理范围,禁用物质数量大幅增加790种。同时,规范还对几种新的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做了补充。

  不过,新规范的颁布似乎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检测手段落后,新规范虽将禁限物质种类增加到1286种,但新规范颁布的主要意义,更多体现在使化妆品检测和管理有法可依,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落实。

  “事实上,即便没有增加新的禁限物质,化妆品日常检测项目也不可能按照规范一一对应。”有业内人士指出,化妆品卫生规范的更新,关键是要跟上生产技术的更新速度,国际通行的办法都是每隔数年就更新一次规范。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陈少军此前也曾表示,目前对化妆品质量问题难以做到事前监管,化妆品产品质量最终还要靠企业和行业自律来实现,行业协会只能起到事后应急的作用。相关化妆品原料行业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化妆品原料行业市场研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有专家指出,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很低端的,管理方式就是发卫生许可证,如果能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管,整个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环节都会不一样。应通过事后的制裁和事后救济制度的设计,增加规则的权威性和威慑性,从而使经营者不敢从事损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行为。同时,要构建和完善信息的强制和自愿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