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22.02.2017  17:0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2017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2017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河南省2017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的部署安排,自觉坚守安全发展的理念、高举红线意识的旗帜,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坚持从防范较大事故入手,坚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加强改革创新引领,着力强化贯彻力执行力落实力,继续大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突出基于风险点的风险管理控制、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共治,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精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高效化水平,确保把“一杜绝三下降”落到实处,有力推动全省危化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全力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一是把《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重要举措,协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并抓好落实。二是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重大危险源、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工工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体制等有关方面任务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健全、风险排查管控、规划布局准入、工程质量管理、企业搬迁、人才培养、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把综合治理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巡查与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四是综合运用抽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手段途径强化督促,及时汇总分析进展情况,编制印发专刊简报,定期予以通报;紧盯工作进展滞后地区,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二)深入实施重点管控和专项整治

      一是继续推动《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在岁末年初、夏季汛期等事故多发期、党的十九大召开等特殊时期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深入总结并通报特殊作业、储存场所、生产经营等专项整治实施情况,不断深化罐区、特殊作业整治和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因上述问题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责令事故企业停产整顿,同时对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重新进行考核,停产整顿后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四是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宣贯活动,指导重点地区加强精细化工安全风险管控。五是督促各地区开展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工作,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完善基础信息档案;深入推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贯彻落实,督促全面摸排管控本行业、本地区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六是组织调研化工园区(化工相对集中区)安全管理情况,继续推动化工园区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指导对二甲苯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推动煤化工安全监管协作组发挥指导引领作用。七是继续指导祥符区开展重点县攻坚工作。八是开展控制室或机柜间专项整治,凡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有门窗的,2017年底前必须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九是深入开展化工企业无泄漏管理工作,各地选取1家企业作为试点,按照典型引路,逐渐推广的方式,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凡在2015、2016年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主动开展泄漏治理工作,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开展泄漏预防与控制,提高泄漏管理水平。

      (三)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检查,指导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的规范使用,强化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二是倡导支持开展跨部门、跨地区协作配合,积极鼓励推广第三方参与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深入发挥各类新媒体功能作用并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提升工作合力,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共治的局面。三是强化安全审查、安全许可工作,推动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四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风险管理控制、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安全管理等工作。五是指导登记机构认真做好登记工作,把登记工作纳入安全执法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一书一签”要求。

      二、严格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监管

      一是按照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规范和安全评价编制导则,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格穿越城市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区等高后果区、各类敏感地区的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监控联锁等安全设施要求,严格源头准入把关,规范审查程序与内容要求。二是组织抽查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情况。

      三、推动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强化专项整治和“打非

      一是加强生产企业转产退出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深化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指导新近退出生产地区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村镇、人员跟踪管控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行动。

      (二)严格许可把关和重点时段监管

  一是强化经营安全许可准入把关,指导各地认真做好新一轮安全许可工作。二是突出工作落实和严格执法,分别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前和四季度生产经营旺季,特别是十九大召开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

      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工作,严格审查条件要求,组织二级企业进行互学互检互促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选取3-5家医药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培植对象,全面推进化工医药企业标准化建设。

      五、继续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一是借鉴安全标准化经验,深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将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列为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加强扶持鼓励、指导督促、持续改进。二是推动实施重点管控,对凡是因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导致或可能导致引发制毒事件的企业,一律列为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好源头流向把控。三是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共同组织开展醋酸酐等重点品种专项治理,与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部门形成合力。

      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一是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强化法律法规、监管方式方法、行政执法等内容,推动基层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开展特殊作业专题培训,落实国家标准,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三是加强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评价机构和专家等特定人群的专项培训。

      七、持续强化执法检查、事故查处和宣传教育

      (一)严格规范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烟花爆竹场所等风险点为执法检查重点,实施计划式、专项式、事前预防型执法检查,提高精准性、科学性。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指导各地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等规定,细化完善全过程要求,提高规范性、专业性和效率。三是督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对企业及有关人员的处罚率、触动力,提升权威性、威慑性。

      (二)严格事故督导查处,坚持派员赴现场对较大事故以及典型事故查处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地方彻查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责任。

      (三)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指导按片区组织开展《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宣贯活动,深化理解与认识,继续组织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专项宣贯活动。二是深入发挥各类新媒体功能作用,组织开展不间断的事故警示教育,在事故易发季节时期进行重点警示教育,及时公开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提高敏感性预判性应对力,细致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工作,并持续强化人民群众、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自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