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 切实抓好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07.07.2016  13:54
              为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干警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基层干警队伍,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干警队伍实际,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
      意见强调,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全过程,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积极构建与河南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与我省司法行政基层干警队伍建设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基层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基层干警队伍。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需要和基层干警队伍实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坚持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培训监区、大队、司法局基层干警,确保所属处级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培训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其他干警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6学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属单位在开展基层干警教育培训时,要统筹考虑单位干警调训率与日常在岗在勤率,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有序有力开展。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对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研究,努力认识和把握教育培训规律,做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要把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基层干警队伍建设成效和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基层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