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为避免冤假错案开“药方”:让庭审实质化

01.06.2015  14:58
5月28日,二级大法官、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第一次身着法袍,担任审判长。

  首次担任审判长,他有什么感受与思考?5月29日,河南商报记者独家对话张立勇。

   谈审案

   实现“去司法行政化” 我必须以身作则

  河南商报:今年是你到省高院任职的第8年,亲自审案的想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张立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抓依法治国,包括司法改革的许多重要举措,都是总书记亲自抓。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样一个主导思想,努力实现“去司法行政化”。

  河南商报:为什么会有亲自审案的想法呢?

  张立勇:法院有一笔很大的审判资源长期被闲置或浪费,这就是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甚至庭长、副庭长,他们都是优质审判资源,但不去办案或很少办案。

  河南商报:院长、副院长很少办案的症结在哪里?

  张立勇:我想这和多年以来逐渐形成的司法行政化倾向有关系。二三十年前可能不是这样,但后来官本位思想越来越严重,法官当了院长、庭长觉得就是个官了,就不能亲自审案了,甚至有的当了副庭长就不再审案子。这是非常不正常的。

  我以前说过,医生当了院长还继续做手术,大学校长还要上课,法官也是一样,一定要回到司法本位上来。法院院长首先是个法官,必须亲自审案。如果老是脱离审判实际,怎么能指导好案件审理工作?

  河南商报:你认为自己亲自去审理案件,对实现“去司法行政化”能起到多大作用?

  张立勇:要实现“去司法行政化”,我作为高院院长,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我带头,各个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肯定都跟上来了。我这个院长审案,你副院长有什么理由不审案,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更没话说。

   谈初衷

   能发现刑事审判中各环节存在哪些问题

  河南商报:留下审案记录的大法官中,审理故意杀人案的并不多。为何这次选择一起故意杀人二审案件?

  张立勇:这几年河南法院连续出现赵作海冤案、李怀亮案件,我发现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真正实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来防范冤假错案,是我们法院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所以,我作为法院院长第一次审案子,选择一个刑事案件,特别是一个重大的故意杀人案来审理,是基于这个考虑。我亲自审理一个故意杀人案,既是一个开庭的过程,也是我调查研究的过程,可以发现在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会存在哪些问题。

  河南商报:院长应该审理哪些案件?

  张立勇:第一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第二是社会比较关注的案件;第三是由院长、庭长来审理更便于统一认识的案件。有的案件可能事很小,只是家庭纠纷,但争议很大,群众长期上访告状,由院长、庭长亲自审理便于案件结案。

   谈准备

   开庭前一天 合议庭研究到晚上10点多

  河南商报:大家比较好奇,庭审前一晚,大法官是怎么度过的?

  张立勇:头一天晚上我们合议庭开会研究开庭的准备工作,一直研究到晚上10点多。回去以后我又把卷宗认真看了一下,包括开庭的程序。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开庭,有些程序不是很熟悉。我要驾驭整个庭审的过程,有控方、辩方、被告人,还有证人,所以对我来说还是有点“小紧张”的。

  河南商报:为了这个庭审,前期做了多久的准备?

  张立勇:我一开始就对卷宗做了研究,5月4日开始做阅卷笔录,笔录做了很多。5月20日还专门提审了原审被告人,组织合议庭成员提前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河南商报:咨询过庭审经验丰富的法官吗?

  张立勇:在开庭之前,我多次旁听庭审,我也一直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另外,我还虚心请教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包括我们一些院长也给我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包括程序方面的,大家还提出来法庭上被告人会提出哪些异议,会有一些不正常的表现、对法庭的审理故意刁难等,这些如何应对,他们会给我一些建议。

   谈理念

   庭审实质化 才能确保公平公正

  河南商报:这次庭审,当李三元出现在法庭上,你看到他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张立勇: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帅的农村小伙子,一点也不像一个杀人凶手。

  河南商报:和原来不一样,李三元从进入法庭就没有穿囚服,而且连手铐也没有戴。

  张立勇:这些年我们一直推行在庭审中去掉刑事被告人的“犯罪化标签”。因为我们的法庭审理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认定为有罪,所以不能给他加上犯罪化的标签,比如剃光头、戴手铐脚镣,他享有法律规定的同等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

  河南商报:我们发现法庭格局发生变化,被告人的位置更接近辩护人。作为审判长,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张立勇:看似一个小的调整,我认为意义重大。我们的庭审应该是控辩审三方“三角形”的格局,而不是原来“四边形”的格局。刑事被告人在法庭受审时,他不仅是刑事被告人,更是一位辩护人,要为自己辩护,应该和自己的律师一起形成一个辩护共同体,共同对抗公诉方。

  这样控辩审三方的格局,贯彻了三个理念——以审判为中心、无罪推定、控辩平衡。

  河南商报:为什么不直接把被告人和辩护人放在一起?

  张立勇:这个问题还要通过法律做进一步的规定,大家还要有一个接受过程,辩护人觉得他是个杀人凶手,怕对自己造成危险。另外公诉机关也有一个接受过程。

  河南商报:人们认为,这次庭审最大的亮点是证人、鉴定人和专家证人出庭,尤其是参与办案的公安人员出庭。

  张立勇:证人出庭是我们实行庭审实质化的重要举措。多少年来,庭审存在虚化、走过场的倾向,庭审前法官通过看侦查卷宗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看法,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

  我们最近一直在讨论,如何贯彻中央提出来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问题。要想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必须抓住庭审这个核心环节,只有让庭审实质化,让事实查明、举证质证、双方辩论、裁判过程都在庭审中完成,才能实现审判的高标准高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真正确保案件审判公平公正。

  河南商报:这次开庭是否规避了庭审虚化的问题?

  张立勇:基本上解决了庭审虚化。我们最后归纳的四个争议焦点,都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真正实现了事实查清在法庭,证据对质在法庭,诉辩表达在法庭,裁决理由形成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