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可索要双倍工资,郑州这家购物广场被前职员申请执行

11.07.2019  14:35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在郑州市一家购物广场打工担任招商经理,不仅没签合同,公司还拖欠招商提成,这让张先生很不满。辞职后,他为了讨要拖欠的1万多提成,意外发现,原来,他入职满1个月往后的11个月,可以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11日上午,记者跟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来到了这家购物广场。

【现场】

突击搜查,搜出现金2万多

这家超市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金成时代。记者现场看到,这家购物广场熙熙攘攘,购物者不少。金水法院执行局干警陈宏等第一时间来到该购物广场财务室,出示搜查令后开始搜查财务室。

随后,执行法官搜到了2万1千元现金,并找到凭证,证明购物广场并未把现金存在法人账户,因此法院通过“总对总”系统无法查到财产。随后,法院找到了存钱账户,立即对剩余3万执行款进行划扣。

张先生2017年3月15日进入公司,担任百货部经理一职,主要从事商场百货招商运营工作。从入职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他依法缴纳社保。

但张先生想着靠自己努力好好招商,也能挣不少。没想到,一年多后,公司还欠他1万6千元招租提成不发,这让他忍无可忍,提出辞职。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购物广场返还仍拖欠原告招商提成和收租提成16000元和今年五月份工资2225元。

庭审中,张先生出具的银行流水可以显示,其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4385.17元。

为何要先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双倍工资

随后,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支付2017年4月16日至2018年2月16日期间共计11个月的双倍工资未发放部分47933.75元(2017年5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工资发放金额之和)。

为何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呢?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官表示,需要提醒的是,该期间的双倍工资具有一定的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经济补偿金

此外,张先生主张购物广场支付经济补偿金67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因张先生在被购物广场工作时间为一年零两个月,公司应支付张先生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金额为6577.76元(4385.17元+4385.17元÷2)。

【链接】 劳动法明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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