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省质监局联合出台 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08.03.2016  12:06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238号)精神,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3月7日,省民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 《意见》指出了加快推进我省民政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我省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2016年全省全面启动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建成覆盖部分民政业务领域、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民政地方标准体系,重点完成一批民政业务领域急需的管理服务类标准;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评估机制基本建立,培育一批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民政标准化示范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建立1-2家民政标准化培训基地;提升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标准化意识和素养,不断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进一步满足标准化工作需要。 《意见》明确五项重点任务,即编制我省民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加快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推动民政标准有效实施;开展民政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强民政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质监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快成立本地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在部分民政业务领域成立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逐步形成覆盖民政各业务领域的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体系。 《意见》强调,要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将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部署、重点安排。创新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鼓励将有关工作经验总结提炼成标准,形成一种“我写我用、我用我写”的标准化工作方式。同时,设立民政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加强民政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政标准化研究和宣传工作,全面加快推进我省民政标准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