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五个加强”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29.10.2014  17:21
      严冬季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进一步做好全市严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日前,开封市民政局在市救助管理站举办了全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工作人员,市救助管理站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文件,并交流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工作经验。此次培训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坚持“五个加强”,全面提升全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 加强联动机制,完善救助网络; 二是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畅通多元化救助信息渠道; 三是 加强摸底排查和街头巡查,认真做好主动救助和劝导救助; 四是 加强对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救助,切实做好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与帮扶工作; 五是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