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发布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0.2015  18: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学校广大教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郑州大学于近日下发了《郑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教师是党的教育事业的实施者,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保证,是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基础工程。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于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整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以人为本、改进创新,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内容,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力行师德规范,造就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贡献。
        《意见》强调: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及其表现出来的思想和工作作风。郑州大学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活动中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为:信念坚定,忠诚教育;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遵守法纪;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高校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凝炼具有学校特色的师德规范,努力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道德素养和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遵守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发扬协同创新、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在队伍管理上建立新机制、工作作风上呈现新面貌、依法治教上达到新层次,在全校形成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
        一、完善学习机制,强化师德教育。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强化师德师风的日常学习,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师德报告会、教学研究活动等为依托,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教师岗位职责,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把教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由人事处牵头,加大对职称评审、人才队伍建设中师德师风的考核力度,通过组织新教师入职培训等活动加强教师教育;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加强对教育教学中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由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牵头,加强对教师科研诚信的考核评价;由校工会牵头,以“三育人”评选为载体积极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等评价活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机制,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师德师风培训;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牵头,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专职团干部及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评价机制,严格考核管理。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中,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查内容。要结合教风建设,重点明确教师的教育教学责任,建立教学质量责任体系,创新教师教学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师德师风情况年度合格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晋升、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教师业务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院(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注重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党委宣传部要把师德师风宣传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倡导“教师是最应该得到尊重的群体”,加大对优秀学科带头人、学术团队的宣传力度。校园网、校报、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媒体,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学校师德规范和要求,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校工会、教务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和各院(系)要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组织开展师德典型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会,大力褒奖一线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
        由学校统一评选表彰各类先进,包括党委宣传部牵头推选“十大师德标兵”,校工会牵头推选“三育人先进个人”,教务处牵头推选“网上教评优秀教师”,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推选“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我最喜爱的老师”,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开展“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征文活动等。
        四、畅通建设渠道,完善保障体系。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师德师风方面的评价内容。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完善信息沟通平台,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依托“校长信箱”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通过座谈会、对话会、情况通报会、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教师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郑州大学章程》,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千方百计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好的内外环境。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指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学校建立和完善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评价标准。各院(系)由党委(党总支)牵头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科学化水平。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5-10-20 18: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