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11.12.2014  11:43

近日,潢川县气象局、教体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学校加强防雷安全工作。
      一是依法落实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职责。各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县气象局对学校新建、扩建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
      二是认真开展防雷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县气象局将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对全县各级学校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防雷装置安全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予以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协助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防雷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是严格执行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县气象局和教育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加大对学校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拒不接受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防雷装置不合格又拒不整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法》、《气象法》、《教育法》、《河南省气象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为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校长是本校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潢川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