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15.04.2015  19:37
        2015年4月3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05】82号),我办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4勇创省级文明单位之战至此功成。
      回顾2014年那些团结拼搏的日日夜夜,办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办,综合协调、宣传策划、硬件保障、评议考试、监督检查五个工作小组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共促文明。宋丽萍主任多次听取文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亲自提要求作部署。创建办牵头组织,各处室积极配合,有效集中了全办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了“爱文明、讲文明、创文明”合力。许多干部职工为了集体荣誉,舍小家为大家,努力拼搏,无私奉献。35名同志在2014年年底被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学习标兵”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1998年,我办第一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至今已经连续四届获此殊荣。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办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办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办每个成员的荣誉,是上级对我办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我们要倍加珍惜。精神文明建设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河南外侨人的文明步伐绝不能止步于今天。我们坚信,在办党组的重视引领下,一定会一如既往地发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优良作风,继续奋勇拼搏,务实重干,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任务、在业务实绩、文明素质等各方面取得更加扎实的成绩,让文明之树常青,让文明的旗帜永远迎风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