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夫妻办离婚 将两个孩子扔民政局门口一走了之

17.06.2017  08:53

  6月13日上午11时许,柏梁中心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鄢陵县民政局门口有两个小孩被人遗弃,没人管了。

接到指令后,民警黄磊立即带领协警王亚点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民警发现地上坐着一大一小两个小男孩,大的男孩大概有十岁,小的男孩大概有七岁,小男孩的右脚还有伤,被纱布包着。民警看到两个孩子在太阳下都被晒的满头大汗,就把他们带到阴凉处,又给他们买来饮料,然后慢慢的和两个小孩聊天了解情况。

通过了解情况得知,两个孩子的父亲叫刘某,母亲叫陈某,鄢陵县望田镇人。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于当日上午十点左右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因孩子的父亲没有带身份证,就回家去取身份证,孩子的母亲以去买东西为由也离开了民政局,夫妻二人就把两个孩子扔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口,一走了之,不管不问。

了解情况后,民警黄磊通过多方查找,终于找来孩子父亲刘某的电话,民警给孩子父亲联系上之后,责令其赶快到民政局现场照看孩子,刘某拒绝到现场照看孩子并把事情推给孩子母亲陈某。接着,民警就和孩子母亲陈某联系,但是陈某电话一直无法联系上。民警又给孩子的父亲刘某联系,苦口婆心的做其思想工作,希望他以孩子为重,先把孩子从民政局接走,可是刘某依然表示不管。无奈之下,处警民警只得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一起把两个小孩送到鄢陵县救助站。在送往救助站的过程中,因为小男孩儿的脚有伤,民警黄磊就一直抱着他,因通往救助站的道路还没有修好,民警黄磊就在二百多米的泥泞道路上抱着孩子深一脚浅一脚的步行到救助站里面。在救助站,工作人员给孩子们找来了休息的房间和食物,看到孩子得到妥善安置,民警才离开回所。

民警返回所内后,还是不放心孩子,后来通过民警黄磊的努力,又和孩子的姨联系后告知此事。最终,在民警和亲戚的劝说下孩子的母亲到救助站将两个孩子都接回了家中。

鄢陵公安在这里想对孩子的父母刘某、陈某说几句话:不管你们夫妻二人是否能够在一起继续生活,但是孩子是无罪的,你们夫妻二人拿孩子当做借口,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管不问,这样还配为父母吗?10岁的孩子已经不小了,你们知道这样的行为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