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财政局开封新区区级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21.01.2015  16:04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财政局委托,就开封新区区级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开封新区区级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

1.2项目编号:汴新财文【2014】71号;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标准;

1.4包段划分:

一包    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系列;

    二包      计算机系列;

    三包      空调系列  ;

1.5供货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

2.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2.4  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或省级及以上总代理商出具的允许投标人经营其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只投一个包或者多个包,但不得将分包内的品目拆开投标。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需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 投标人现场报名后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1 月21日到2015年1月27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8号窗口5013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人:莫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18637855865                        联系电话:0371-23830399  1853783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