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9.06.2017  17:14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四川省茂县“6·24”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全力避免和减少因地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扎实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工作。现就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治责任意识。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多地出现了强降雨天气,省级发布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黄色级别15次,地质灾害防范任务繁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防灾意识,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精神,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督促和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投入、直接抓,扛牢自身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即开展再排查巡查。 要在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基础上,再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不单要查看原有隐患点的动态变化,还要查看是否有新隐患增加,更重要查看防范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做好山地丘陵区的高陡边坡、山道沟口附近的居民点的排查巡查。要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交通运输干线沿线、在建工地工棚等区域部位的排查巡查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发挥地勘单位技术优势,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要制定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方案,确保工作扎实开展,严防走过场。

      三、果断及时应急避险。 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确保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灾情险情。要确保应急技术人员、车辆、装备保持待命状态,接到命令后能够快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要及时通知到一线责任人和监测人,强化防范责任意识,如有险情发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要本着“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指导思想,果断、迅速转移受灾群众,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力、有序、有效。

      四、加强对治理工程的防范。 对正在实施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范措施,严防灾害发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实施,尽快发挥防灾减灾效益。对已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开展防范检查,看工程质量是否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能够长期有效发挥。

      如有重要情况,请及时报省厅。

 

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