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办事处在小学周边设 “山寨” 禁行标志,这样合适吗?

17.09.2018  21:54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吴国强

为了治理互助路小学周边的交通环境,办事处在互助路上设立了“山寨”的禁行标志,学校门口不乱了,文化宫路却堵成一团。

现场:学校门口秩序井然 旁边的路段堵成一团

“早高峰文化宫路与互助路都走不动,送孩子的电动车把路都堵死了。”9月14日郑州市民王先生拨打大河报新闻热线(0371-96211)投诉称,互助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设立了禁止通行的标志,早上7点至8点互助路向东禁止机动车通行,早上送孩子的汽车跟电动车把文化宫路快堵死了。

9月17日,上午7时,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到达了互助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记者发现,互助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6名身穿红色互助小学志愿者红色马甲的工作人员手持红旗在路口一字排开,前方放置隔离墩,防止机动车进入互助路。

在该路口互助路上南北两侧的电线杆上设置有两块车辆禁止通行的标志,下方注明禁行时间为早7点至8点。

7点15分,前来送孩子的家长陆陆续续的多了起来,一名交警也抵达互助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开始维持秩序。

7点20分,在志愿者的引导下,前来送孩子的家长纷纷将电动车停放在路口西北侧的一处挂有互助路小学家长接送点的牌子旁,帮孩子整理好衣物、检查完随身物品后,看着孩子由互助路北侧的人行道向学校走去。

部分送孩子的车辆抵达了该路口,在等红灯的间隙让孩子下车。

7点30分,大量送孩子们的电动车停放在了互助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的东侧,占据了一个约半车道,文化宫路上南北行驶的车辆基本出于“蠕动”的状态。

7点35分 ,文化宫路基本瘫痪,交叉口处东北角聚集了大量,骑电动车前来送孩子的家长,有部分家长甚至将电动车停在路中间。

然而,在距离该路口东100米的互助路小学门口,秩序井然几乎没有电动车与机动车通行。

随后,记者在互助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处也看到了两块禁行标志,机动车在早7点至8点的时间段禁止向西驶入互助路。

市民:禁行带来很大困扰

据附近市民王先生介绍,禁行标志设立了大约一周的时间,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早上互助路的老师们在交叉口不让车辆进入互助路,劝阻绕行的时候,有些家长不太配合,过了没有多久,就挂上了禁行的标志。

“互助路小学东西两侧早上送小孩的时候,学校都不让车辆进入到互助路,说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王先生说,你仔细看一下那个禁行标志跟别的不一样。

随后,记者上前仔细查看后发现,该禁行标示是用泡沫板做的,禁行图标也是喷绘上去的,禁行的时间也跟以往的禁行标志不同。

附近一商店老板告诉记者,禁行的标志是跟互助路小学学生接送点的牌子一起挂上去的,禁行给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向周六周日早上 7点至8点学校都放假了,按照禁行的标志还是不能走。

在互助路小学附近居住的郑先生介绍,他平时上夜班居多,一般清早 7点下班,开车到家在7点半左右,以前是互助路小学门口堵车,有时开车回家遇到上学或者放学,进不了院子,就把车先放到文化宫路或者工人路的车位上,步行回家,现在是文化宫路与工人路堵车,别说找车位停车了,有时候从协作路都过不来,都是人跟车。

“为了孩子也不能违法啊!”郑先生表示,这样的做法很让他气氛,学校门口的秩序混乱想办法解决,但是不能这样,郑州市有那么多的中小学,都像互助路小学一样,都在学校门口的路边设立禁行标志,郑州还有几条路能走,别人还上班不上班了。

王先生说,为了孩子安全考虑也对,大家也都能理解,但是在路口就不让车通行有点粗暴了,小学门口50米的范围禁行也就可以了,这样也能给骑电动车送学生的家长提供一个停车的区域,也不用都挤在文化宫路与工人路上了。

学校·家长:禁行给孩子们的安全带来保证

互助路小学家长委员会白老师表示,本学期开学后学校每天会安排老师带着家长志愿者,早上上学时在文化宫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及工人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处值班维持秩序,这个禁行标志是由那个部门设立的他并不清楚。

白老师说,本学期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劝阻车辆绕行,及骑电动车送孩子的家长不要通行,还是有很多家长不停劝阻开车或骑车强行通过,学校门口有不少孩子很危险,禁行标志设立大约有一周的时间,设立后好多了,很多家长看到禁行标志后,也就不强行通过了。

在现场一位刚刚送完孩子的家长告诉记者,以前早上送孩子的时候,互助路小学门口很乱,开车的、骑电动的、还有老年代步车横冲直撞的,孩子今年都上四年级了还是不放心让单独上学。

“我们家长都希望放学的时候也能设立称禁行,这样孩子会更加安全。”

交警:劝阻为主 希望家长理解配合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互助路上设立的禁行标志他们也不清楚是哪里设置的,今天早上民警执勤时刚刚发现这一情况,在询问过大队后,上午10点左右,已经安排人将“山寨”禁行标志拆除。

该民警介绍,辖区中队专门在互助路小学附近设立了助学岗,有专职民警每天在孩子上学的高峰期现场维持秩序,跟学校的志愿者一起劝阻家长送孩子时将车辆停放在50米外的地方,不要都挤在文化宫路与互助路交叉口。

同时,也呼吁家长在送孩子的时候尽量不要开车,骑电动车的家长也应当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后,步行送孩子上学,也呼吁广大司机在早高峰时段尽量避免驶入有学校的路段。

随后,记者拨打了互助路社区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互助路小学门口的禁行标志是由林山寨办事处统一制作并且安装的,目的是能够解决互助路小学门口拥堵的情况。

律师:保护学生安全程序也应合法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袁辉霞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明确指出,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第二十八条也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袁辉霞说,街道办事处并不是一个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私自设立禁行标志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违背的。

“如果办事处或者学校对道路禁行有需求,也应当向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商,走正常的程序进行。”袁辉霞说。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