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这个办事处一年要花50万元印刷费,具体咋花?不愿公开

23.07.2018  20:51

“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印刷费的支出为18.72万元,2018年印刷费预算支出增加到50万元,短短3年间,印刷费支出上升了2.6倍,这也太不正常了,我前去询问一个办事处咋会有这么多印刷费?并询问2016年和2017年该办事处支出了多少印刷费?该办事处根本就不理会。”5月初,有郑州市民向报社反映。

接到市民反映后,5月15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前去秦岭路办事处采访有关印刷费的问题。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该办事处也没给记者任何回复。7月20日下午,记者再次请求该办事处回复此问题,但截至到7月23日下午7时,该办事处仍没有任何回复。

有法律专家说,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其采购结果必须予以公开,秦岭路办事处的做法剥夺了市民的知情权,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市民询问印刷费咋花的?没人理会

5月15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前往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采访,该办事处位于郑州市秦岭路和棉纺路交叉口南300多米路东。路上多处可见落款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或下面社区的宣传牌和标语,就连暖气管道下边的水泥柱上也挂了不少宣传牌。

“像这个宣传牌做一个至少得100元,如此这样见缝插针式的悬挂宣传牌,有必要吗?”郑州市民陈先生指着路旁暖气管道下边悬挂的一个宣传牌说,这个宣传牌挂在暖气管道下方,而暖气管道下边行人又无法通过,旁边的人行道离此又有一段距离,行人很难看到这个宣传牌,至于说非机动车道上的人更难看到这个宣传牌了。说实话,办事处悬挂一些宣传牌是有必要的,但如此这样见柱就挂宣传牌的做法显然不合适,没有实际意义,是一种铺张浪费的行为。

陈先生说,后来,他走访了秦岭路办事处的很多辖区道路,见满大街悬挂宣传牌和到处书写宣传标语的现象很普遍,就开始关注该办事处这几年到底花了多少印刷费,公开信息表明,该办事处2015年支出的印刷费为18.72万元,2016年和2017年,究竟支出了多少印刷费,所有的公开信息上查不到。2018年3月16日,秦岭路办事处在中原区政府的官网上公布其2018年预算,预算显示,2018年秦岭路办事处安排的印刷费为50万元。

“短短3年间,秦岭路办事处的印刷费就飙升了2.6倍,也不知道这些印刷费到底花在了哪里?”陈先生说,今年4月,他曾经到该办事处去询问此事,但问了一圈,根本就没人理他。

记者把采访内容告知办事处主要领导后,仍没人说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任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都应该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那么,秦岭路办事处见缝插针式地悬挂宣传牌到底合适不?2018年该办事处预算的50万元印刷费到底要花在哪里?其2016年、2017年的印刷费到底支出了多少呢?

5月15日上午,在秦岭路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记者就此问题询问有关人员,他们说,他们不了解这个情况,有人建议记者直接询问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政英,并把王政英的电话告诉了记者。随后,记者拨打王政英的电话,她说,她正在外面忙,她会安排党政办公室的人员记录下记者的采访内容,然后予以回复。

不久,党政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找到记者,让记者把问题留下,记者把有关问题写在一张纸上交给他,他答应很快会给记者回复。见该办事处迟迟不回复记者的采访内容,6月初,记者曾经把此情况向秦岭路办事处主任吴孝刚反映,他答应尽快给记者回复相关内容。但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记者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7月20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再次拨打吴孝刚的电话,请他就记者的有关采访内容予以回复,他说,让人了解后,给记者答复,然而直到7月23日下午7时,秦岭路办事处仍未给记者任何回复。

法律专家认为,办事处做法明显违法

“《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均明确提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且规定,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如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所以,秦岭路办事处不依法公布2016年、2017年的印刷费支出情况,不依法公开2018年印刷费的使用情况,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说,按照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的行为。

张伟说,从“中原区2016年、2017年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可以看出,印刷费均已列入到政府采购目录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属于政府部门主动、重点公开的信息。

“前几天,我已经向秦岭路办事处书面申请,请求其公开近3年的印刷费使用情况,如果秦岭路办事处执意不愿接受市民监督,不愿公开这几年的印刷费使用情况,我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追究该办事处的法律责任。”郑州市民陈先生7月23日下午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