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健在证明” 派出所:有必要么?

11.08.2015  09:52

派出所开具证明

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记者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福建华安一名74岁老人应电信公司要求为顺利领取抚恤金,前往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向华安电信局工作人员喊话:“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百姓少走弯路。”

派出所获点赞盼“百姓少走弯路”

事后,记者致电华安县华丰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证明”及其下方附文确系该所民警开具。

记者看到,证明文件上方为派出所为一名74岁的老人开具的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下方为派出所给电信局工作人员的信,信中写道:“ 华安县电信局工作人员:中央三令五申要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目前XXX老人还健在且行动自如,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还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本来我派出所没有开此证明的义务,本着为人民服务,让老人少走弯路,我所不得不开此证明。

文件落款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上下两部分均加盖了派出所红色公章。该消息经微博发出受到众多网友点赞,称“派出所为人民办实事”,有网友表示,“有些部门太过分了,就像跟老人要老人证,残疾人要残疾人证一样过分。”

对此,华安县公安局陈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前段时间网上也有类似事情,当天办事民警也表达了这个意愿,做法比较简单直接,事后公安局的领导也有进行会商觉得这个行为有些欠妥,但开“健在证明”并不属于公安机关工作范畴,但是如果不给开,的确有很多群众证件办不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还是希望一些需要核实人员的单位,与公安部门建立核查机制,通过单位对单位处理,让老百姓少走弯路,少走几趟。

电信部门:开具证明只是建档需要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经过调查,到派出所开具“健在证明”的是来自华安县的陈某。陈某丈夫属原华安县邮电局职工,于2007年3月死亡。2007年3月起,按规定给予上报遗属领取怃恤金相关材料。2007年4月起,陈某按规定每月享受到遗属怃恤金,月怃恤金每月直接转到其指定的工资卡上。

为何需开本人还健在的证明?该负责人回应称, 华安电信分公司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要求每年提供一次遗属生存证明,是为了防止遗属怃恤金被冒领情况发生,并不存在故意刁难等情况,“开具证明也是建档需要,且需由遗属本人前去户籍所在地或派出所等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