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 三陪女做中介专挑中学生

09.07.2015  10:56

  多年前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嫖宿幼女一事又被媒体挖出。这次是当事人富龙获得刑期中第三次减刑,这次他获得10个月有期徒刑减刑。当年的公安副局长嫖宿幼女一案轰动一时。他因充当保护伞最终被揪出,并查出了奸淫幼女2名,并造成一名幼女怀孕引产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经过三次减刑,2027年3月,富龙将会出狱,那时候 他74岁。

  富龙,1953年2月22日出生,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学文化。当过兵,转业后到辽阳市公安局当民警。1999年1月,富龙被提升为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据当年《辽宁法制报》的报道,富龙成为辽阳炙手可热的人物后,那些“黑道”大款纷纷向他围拢过来。

  为使富龙成为“黑道”团伙在公安部门的“代理人”,一些“黑道”人物在生活上拉富龙下水。一天,“黑道”哥们对富龙说:“你也是年近半百的人了,也该玩几个女孩,找点乐子。”于是,富龙开始以“四哥”身份转入邻近辽阳的鞍山市作恶。

  为富龙牵线的是一个混迹于社会的姓夏的人,他把“三陪女”李晓菊介绍给富龙。李晓菊随后开始为“四哥”寻找女孩,李晓菊从中分钱。而中学校园的女孩子成了她和他的猎物。

编辑:卢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