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61万,纳税14万?河南这个税务局开的凭证不简单!

22.01.2020  15:2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李思远 通讯员 陈星辰

“这是您的完税凭证,请收好。”1月21日上午,魏都区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将一张执行利息税完税凭证递交给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这是许昌市第一笔由法院代扣代缴执行的利息税,也是魏都区税务局在税收征管工作方面的一项创新举措。

2018年10月,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张某及其借贷担保人代某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105万元及相应利息,代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张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履行执行款时,张某需支付杨某1050000元本金及617087.38元利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魏都区税务局对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按照利息收入征收税款。该案中,魏都区税务局西关税务分局同法院执行局积极沟通,提前介入案件执行过程,双方多次研判案件涉税问题。同时,针对当事人杨某提出的税收疑问,税务局西关税务分局业务骨干现场答疑,消除了纳税人的抵触心理,最终成功代扣代缴税款。杨某按照利息缴纳执行利息税税款共计143040.85元,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利息税应收尽收。

为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涉诉讼案件税收漏洞,护航地方经济发展,魏都区税务局与魏都区人民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民商案件涉税协作机制。魏都区税务局在魏都区市民之家办税服务大厅缴费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在许昌市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设立涉税咨询窗口,并指派专人与法院对接,协助法院从案件源头进行税收分析、政策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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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河南一百度